日前,珠海检验检疫局对外发布了《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转货物产地证明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标志着该项新政在横琴自贸试验区及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珠海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以下简称“适用区域”)正式落地,标志着该项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在珠海全面复制推广。
原产地证是区域经济合作协议国家之间相互获得关税减免优惠的凭证,但普通的原产地证只能为从生产国直接运抵进口国的货物提供关税减免证明,而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明等于为中转贸易货物架起了一座直通桥梁,省去了繁琐的流通环节和由此带来的关税等费用。
此次,珠海局根据国内外贸易形势的变化和企业的需求,大胆创新自贸区签证新模式,为中转和集拼业务带来了新商机。该项新政既适用于由境外启运、经适用区域中转、分拨处理或更换国际航线运输工具后,继续运往第三国(地区)指运口岸的国际中转货物,也涵盖适用区域以外的国内货物(含来自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货物)运至区内整批或经集拼、分拨后再输往国外的国内中转货物。区内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和中转货物的不同情况可以签发转口证明书或加工装配证书等各类产地证明,可作为协议国之间原产地直运规则的补充,使得中转货物能够直接享受原出口国到进口国的关税优惠。同时中转货物原产地证明支持分证、并证、换证等特殊操作,使得中转货物证书的转签、分证有了合法身份,利好政策为分销企业增添动力。
随着新政落地,相信会吸引更多的中转贸易公司进驻珠海,推动珠海中转贸易的新发展。
(刘俊强 邓 璐) 《中国国门时报》www.zggms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