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肖宝善 记者 马文生) 10月30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组对质检总局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评价验收,质检总局机关以99.5的高分,顺利通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
评价验收会上,质检总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委员、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李海清代表质检总局和质检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致辞并总体汇报了质检总局质检直属系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情况,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鹰就质检直属系统和质检总局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做了具体汇报。
2014年至2015年,质检总局机关在质检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响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号召,紧密结合质检总局机关节能工作实际,秉承“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引领”的创建理念,严格落实“先进性、典型性、时效性、持续性”的创建要求,采用“提前培训、及时部署、成立组织、持续推进、现场指导、参观学习”等方式,按照“申报、创建、自评”等环节,由质检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会同质检总局信息中心相关处室和金越公司围绕创建标准,积极落实创建方案各项工作任务,使质检总局机关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评价验收结束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组组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司副司长宋春阳对质检总局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感谢质检总局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所作的重要贡献。